大周律令基本沿袭前朝。
诬告反坐,便是其中之一。
假如一个人,诬告某人欠债一百两,要求偿还。
结果证实子虚乌有,那么原告要还被告二百两。并受杖刑,带枷示众,以儆效尤。
今天的齐破天,如果官司败了。
等待他的,不是给李安六百两,而是做对方的奴隶。因为他的假文书里,要求的是李安做他的奴隶。
他之前从未想过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以前的他,无往而不利。
每次官司都能轻松获胜,而那些成为自己家奴的人,有些甚至还抱有幻象,以为能在自己手下得到赏识,成为人上人。
今天,他要败了,而后果很严重。
成为别人的家奴,任人驱使,甚至是生命的安全,都不能得到保证。
不,这事决不能发生。
我要自救。
齐破天的眼睛,看向了自家钱庄的掌柜和王美美...
另一边李安已经不再等刘大棒,自行从他的储物袋里,掏出了名册。
刘大棒则被他甩到了一旁。
“曹大人,过目吧。”
李安将名册翻到了记录着自己在大周十二年四月十四日上工的那一页,递到了曹县令的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