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氛紧张的奶茶店里,许多顾客都自觉地让开了一处空地。
空地处,一个浑身穿着名牌的英俊少年站在点单台前,脸上和身上流淌着香甜的奶茶液体,甚至在阳光下还冒着热气儿,领口挂着几粒奶茶里的珍珠。
余辉辉的后槽牙磨得滋滋响,瞪着面前这个比他高出半个头的奶茶店员工,愤怒的攥紧拳头。
这人有一双倔强的眸子,五官清隽,整张脸带着一种隐隐的肃然,有些出淤泥不染的干净气质和不容亵渎的钢筋铁骨。
十七次!
他被这个奶茶店员工泼了整整十七次香芋珍珠奶茶,心里那想做一个‘真善美’的想法,瞬间泯灭。
众目睽睽之下,少年从裤兜里掏出已经准备好的一万钞票,连同十七次被泼奶茶的愤怒,狠狠甩在那名奶茶店员工脸上:“拿着钱,滚远点儿,别碍着本少爷的眼。”
不止那位好看的奶茶店员工,就连周围的顾客都一脸懵逼。
为什么要奖励他?
等到余辉辉气冲冲的离开了奶茶店,坐上门口的豪车之后,才突然反应过来,剧情没有回档,他也没有再被泼第十八次奶茶!
这是一段痛苦且不忍直视的回忆,余辉辉是名社畜,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终于他熬夜猝死了——
然后就穿书了,成为那本小说里的大反派。
他依稀记得反派余辉辉的悲惨结局,每每想起浑身战栗不已。
而书中替天行道的主角之一就是刚刚奶茶店的员工,本文中被反派母亲狸猫换太子的真少爷——顾帆!
为了摆脱既定的命运,他决定从此做个真善美的好人,要和主角团们亲亲抱抱举高高,从此好基友一生一世。
结果,当他去了顾帆打工的店里,准备和对方做好基友的时候,意外却发生了意外,只要他做出任何‘真善美’的行为,都会被强行回档重来。
于是,在顾帆将第十七杯奶茶泼到他脸上的时候,他终于忍无可忍,掏出兜里准备接济勤工俭学主角的一万块钱,狠狠砸了过去。
剧情终于没有再回档,时间终于开始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