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午,程驿出门买菜。
他要去一个比较远的超市,需要花费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
慢悠悠地在路上走着,找寻出租车。
一辆警车在他面前停下,他没当回事,继续走。
警车里出来一个警察,站在程驿面前,向他展示警察证件。
“你好,你涉嫌一桩伤人案,请跟我们走一趟。”
“哦。”
程驿坐在警车上,满脑子想的都是下午他回家晚了,音音就吃不上晚饭了。
警察局里,程驿和局长正在展开一场博弈。
“他,你认识吗?”警察局局长拿出一张纸,上面有一个男人的照片。
程驿想起来,这不就是那个骨头一掰就断的弱不禁风的男的。
沉默良久,回答一句:“不认识。”
“男人叫维斯,今年35岁,家住林顿东面。他原本就是毒贩和杀人犯,我们E国警察找寻他很久了,他会易容术,擅长打扮自己,代号黄鼠狼,十分狡猾,所以这几年我们一直一无所获。没想到这家伙跑北边去了,他能自己打电话叫救护车,我们都很惊讶。在他被捕以后,他一直喊着要杀人,要见你。”
“哦。”
谁会见这种晦气的家伙,真是有病。
“我们通过他本人的描述,找到了你。”局长非常客气地说,希望他在被枪毙之前,您能见他一面,还他一个愿望。
局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请求,就是怎么才能把人打的那么厉害,骨头全碎了。
真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