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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啊,来人啊,阿新家的媳妇跳河自杀了啊,救命啊,快来人啊!”
桥头家的二婶子扯着大嗓子拼命叫唤着,这时,从人群中跑出一个俊朗的男人,灰白色的短衫,一身的腱子肉,他沉着一张脸,直直跳入了河里。
“是盛泊新,他下去救他媳妇了…”
“哎呀,阿新那么好一个人,怎么就娶了这么个媳妇啊…”
“哎呀,人起来了…起来了…”
盛泊新个子高,浑身湿漉漉的,怀里的人已经彻底晕过去了,他拉长了一张脸,挤开人群,径直往村尾的方向走去。
这种地方,村子小,妇人最爱八卦,有一点苗头都能聊个热火朝天,他们不知道的是,在盛泊新抱走怀里的女人的时候,有一缕白光跟着走了。
许安禾晕了整整三天,盛泊新每天都去上工,赚够工分之后又把许安禾的工分完成,每天就守着她。
而盛泊新不知道,他的身边一直有另外一个人在看着他。
第三天的晚上十点点,天空骤然下雨,雷雨破开天际,一道道闪电如猛虎般撕裂来天空。
白光落入床上许安禾的身上,在潦倒的屋内发出刺耳的一道白光,关好门返回屋内的盛泊新瞳孔紧缩,连忙跑进去。
这一进去就傻眼了。
昏迷了三天的媳妇居然醒了!
两人此刻正大眼瞪小眼。
许安禾此刻也很无奈,她随便挑的历劫,怎么也想不到会挑到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更万万没有想到,眼前这个新婚老公怎么那么像她在冥界的死竹马盛泊新?
幸好的是,她仔细观察了几天,眼前的这个盛泊新不是冥界的那个,否则她要呕死在这里。
她,许安禾,同名同姓的两人,冥界地界最受宠的死神继承人,却没想到因为拔了冥王老爷最后的一根胡子,把人间历劫给提前了几百年,随手一挑,还挑到了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