谦吾其实打生下来起……就是有灵性的,所以他才能修成这千年来最具战斗力的妖。
他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了。
彼时,他还是一只小狐狸,被林子中的老虎咬伤了腿。
跌跌撞撞跑下了山,误入人类群居的城镇,那时城镇名为华安城,也就是千年后的华市。
那时名为连城的男人去城中布庄挑选漂亮的布料做衣服。
途经街角时见到那只白毛小狐狸,一伸手便捡回了家。
谦吾本来以为那样爱臭美的男人会将自己的皮剥了,做成毛领。
谁知男人将他带回家,用水冲了冲,便晒在了十五的月光下。
月光之下,小狐狸伤口得以恢复,幼小的躯体得以生长。
许久之后,狐狸方知那日捡他回去的男人叫做连城,是华司的主人,众妖之首。
一个爱美且格外冷清的男人。
将自己捡回去后,便将自己丢在树脚下,不管也不顾。
小狐狸伤好自己捕食,自己修行,他成长的极快,仅仅几年,便修成人形。
又是几年,便逐渐开始战无不胜。
是以小狐狸养成自视甚高的性子,总是无法无天,去挑衅各种妖物。
挑衅妖物,虽然能够胜利,但也总是受伤。
奄奄一息之际,被连城再次捡回来,晒月亮。
如此循环往复,小狐狸没有死,反而越发强大,他与连城也形成了一种很莫名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