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思考能力的加持,以上思考只是短短一瞬。
在约翰·麦克斯韦离开后,林枫也打算离开了。
毕竟这边很多人都是来自麻省理工以及哈佛的。
前身本科哈佛,硕士在麻省理工。
整整六年时光,说不上多少熟人呢。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林枫觉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倒不是说林枫排斥社交。
但遇到些和原身有些奇怪瓜葛的人,尤其是要是遇到些有负距离交流的人。
林枫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结果怕什么来什么,当林枫正准备走呢,突然有人给林枫打招呼。
当然呼唤的是原身的名字。
也正是因为如此,搞得林枫一时之间还有点发愣,短暂失神之后才反应过来。
林枫定睛瞧向刚给他打招呼的人。
看起来跟林枫一样年纪,也是二十三四这样。
眼前的女的留着一头金黄色的卷曲长发,不过样貌却是典型的华国面孔。
面容姣好,笑容甜美,身材也很棒,一对车灯很是晃眼。
“真的是你诶?看你刚才没反应,我还纳闷呢。
我就说嘛,还是跟当年一样那么帅,怎么可能认错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