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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弟除了长相,并不是沈雾喜欢的类型,至少沈雾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爱吃软饭的人。
对于学弟,他本应该敬而远之,然而他却没能狠下心,反而看着学弟天天挖空心思找人捞金,将自己的一颗心给丢了进去。
最后甚至在学弟要和一个富二代吃饭的时候,将人给截胡,一只手拉着人的胳膊,另一只手给小学弟转账一万块。
“别去了,我请你。”
学弟眼珠转了转,“请这一顿,还是请以后所有顿啊?”
沈雾吸了吸气:“所有。”
学弟笑盈盈地吻上他的唇,“我同意了。”
学弟从此住进他家,住他的房子,睡他的床,穿他的衣服,吃他的饭。
学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说要做米虫,就坚决不奋斗,整天在家不是吃喝玩乐就是睡觉,连课都不想上,还是他用扣零花钱为威胁,才让对方勉强拿了毕业证。
这样一个懒癌成精的人,完全不符合沈雾从前的择偶观念,却又当真让沈雾鬼迷心窍一样愿意为他花钱,将人养在自己家里。
一直到现在,毕业快两年,竟然还没有烦腻的想法。
沈雾到了洗手间,却见应缺已经摘下眼罩,正在洗脸。
见他匆匆跟过来,还笑他,“开个玩笑啦,戴着眼罩怎麽洗脸,我又不傻。”
是的,他不傻,真傻的时候也是装傻。
就像现在,沈雾刚刚就注意到,应缺戴上眼罩在家里走路也没有丝毫障碍。
看来养人的这几年,也不算把人养废,改天要是意外成了盲人也不怕他生活不便。
“早上想吃什麽?”沈雾拿着手机下意识要点外卖。
外卖软件还没点开,一道稚嫩的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
“爸爸,早餐已经买好了,包子油条豆浆鸡蛋,都在桌子上。”
啪嗒!
手机骤然掉在地上。
沈雾却没去看手机,而是缓缓转头看向声音源头。
客卧的门开着,一个衣着整齐的男孩十分乖巧地从客厅探出身来。
身上的小浣熊T恤让他本就帅气的外表添了几分可爱,尤其一双眼睛,瞧着竟与沈雾有几分相像。
久久跑过来,捡起地上的手机给沈雾,“爸爸,手机,给。”
沈雾像是这时才回过神来,扯着唇角微微一笑,接过手机,顺便揉了揉久久的脑袋,“谢谢久久,辛苦你买早餐了,你先去吃吧。”
是的,这是他儿子,他不仅愿意花钱养个米虫学弟,还和这学弟一起领养了一个五岁男孩儿。
而他今年才不到25岁。
人生任务却已经完成了大半。
久久对自己先吃的建议十分心动,偷瞄了一眼洗手间的狗爹,见狗爹还在刷牙,十分愉快地转身去了餐厅。
以狗爹的速度,他还可以多吃一个包子。
沈雾揣回手机,进了洗手间。
应缺吐出嘴里的泡沫,“咱们还没上桌,怎麽就让他先吃了,没规矩。”
沈雾笑了一声:“还不是你总跟他抢。”
应缺振振有词,“东西就是抢着吃才更香。”
沈雾:“那你下次抢我的,久久还小,得长身体。”
沈雾不知道久久的身高年龄取决于他狗爹,现在可以五岁,以后还可以当婴儿,当老头。
这也是久久在这个游戏里唯一的金手指,因为没有原身,它的一切就全凭设定,不像应缺,虽然穿着打扮可以自己更改,但在自由模式下,身体还是和现实身体1:1还原。
这毕竟是电影,而不是游戏。
这也是那些娱乐公司的手段,他们并不是做不出人设捏脸更改外貌这些功能,但,如果每部作品都拥有这些功能,又怎麽能把这些作品分成三六九等,怎麽更好地销售盈利呢?
不那麽幸运的是,这部《三十三天》恰好是个没有改变形象功能,毕竟,要是有这个功能,陆连溪就没有理由邀请秦尧用真容了。
应缺给沈雾挤好牙膏,并向他双手递上,沈雾接了过去,瞥他一眼,才见应缺笑着凑到沈雾面前,给了他一个薄荷味的亲亲。
“你是一家之主,我怎麽能抢你的呢。”
沈雾笑,转身刷牙,懒得理他。
他从未见过有人吃软饭吃得这麽心满意足。
莫名给沈雾一种,这就是应缺盼了很久很久的事的感觉。
明明他都养了好几年了,不是吗?
应缺走到餐厅时,久久已经将这几样食物都吃了一遍。
应缺擡手在久久脑门就是个脑瓜崩,“吃什麽吃,你又不需要。”
说着就虎口夺食,抢走久久正要吃的包子。
久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