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和我这个节目,从概念上来说相当于大型明星vlog,跟着明星去跑通告,窥见一丝她们的工作内容,又接着助理这个身边人的视角,获取与明星互动的代入感。
说起来,我用许碧云的名义经营的社交媒T账号运行得还不错,定期更新所谓的“小糊花工作照“,又发布了几个vlog,渐渐地有些只看脸的网友被x1引过来了。
“姐姐是Ai豆还是演员呢?”有人问。
我斟酌片刻后回复:“不会跳舞,当不了Ai豆也。”
“居然回复我了!姐姐太漂亮啦,期待作品~”
系统提示我关注人数加1。
我很满意。
但是自己发布一些vlog,和去参加综艺还是有区别的吧?我有些犹豫:“我看网上说,演员不可以参加太多综艺,过多曝光自己。”
许碧云翻个白眼:“已经有名有姓的演员才有这种忌讳,我现在只是个nobody,急需打开知名度,参加综艺对我来说只有好处。”
她说得很有道理,我立刻表示放弃意见:“你决定就好。”
她瞟瞟我:“你没意见?”
这是她的事业,我能有什么意见?而且许碧云才是那个拿主意的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当然没有啦。”我说。
直到许碧云确定参加这个节目,工作人员把摄像机搬到她家里来之后,我才感到大事不妙。
见鬼,我怎么没想起来,我就是那个需要和她一起出镜的助理呢?
不对,我明明是经纪人啊!
而节目组递过来的剧本里也充满了让我眼前一黑又一黑的要求:表现出与艺人亲密无间的状态;在时机合适时就工作相关内容爆发争吵,增加戏剧冲突;助理应该展示出对艺人生活无微不至的关怀……
我颤颤巍巍问:“所有人的剧本里都有这些要求吗?”
“不是的,”工作人员说,“我们事先询问过各位艺人与助理之间的关系,据此设计了不同的人设和剧情,之后又征求了艺人方的意见,最后才定下来。其他人的关键词有b如最佳损友、反差萌之类,而你们的关键词是——”
她翻了翻手机,抬头告诉我:“——是姐妹。”
姐妹你个大头鬼!
许碧云怎么同意的这个关系设定,对面来的人难道是雄辩家嘛!
一边在心里疯狂咆哮着,但被旁人扛着摄影设备一路追在身后拍摄时,我还是不得不与许碧云表演出一副关系绝佳的样子。